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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湘高培函[2015]6号,见附件2)精神,现将本年度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我校2014下半年至今所有新进教职工及往年进校后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含专职辅导员)
二、 培训内容
今年我校岗前培训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专题讲座环节主要针对我校2014下半年至今所有新进教职工。以青年教师成长成才为主线,将邀请校内知名学者、学校领导及教务、科研、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校情校史、教学法、科研管理、人事政策、创新创业等进行专题讲座;
第二阶段为集中授课环节,主要针对我校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学校将聘请相关专家讲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校老师教育教学技能》等课程。
三、培训时间
暂定于国庆节后举行,具体开班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收费标准
1.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教职工的报名工作(参加第二阶段培训的专任教师需交纳教材费及一寸免冠相片一张(背面留院系及姓名)),并于9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相片及教材费)统一交人事处师资办(校本部一办公楼304),电子版报名汇总表发至chenwei1@csu.edu.cn
2.已完成校内报名缴费的专任教师,请于9月24日前登陆网上报名入口完成网上报名(http://szpxxt.hunnu.edu.cn/GSPX/login_teacher.jsp,报名账号为csu2015,密码为123456)。
3.全省普通话测试由湖南省语委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统一组织(详情见http://www.hnyycs.org/web/index.asp),(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4.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的首次培训、考务费由学校承担,个人只需交纳教材费。补考人员(往年参加培训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务费自理。缴费标准按省教育厅通知收取:教材费220元(含5本教材及1本考试大纲),补考费40元/门。
5.附属医院教师的报名和培训工作均由所在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临床药、护、技类人员应具备副高职称或硕士学历证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报名人数报师资办备案。
    联系人: 钟慧媛   陈 伟
    联系电话:8887608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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