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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物理与电子学院转换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9-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学生确认与转换专业实施办法》(中大教字〔201116号)、《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4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中大党学字〔2017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就2016级本科学生转换专业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与程序

(一)优秀本科生转换专业条件

1、2016级第一学年无违纪行为的优秀本科生,其文化课成绩(所有进档成绩含全校性选修课,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合格(无不及格课程),进入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25%,可向学院提出跨院或院内转换专业申请。

2、94日(星期一)下午5: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将填好的《中南大学优秀本科生转换专业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教务办杨伟英老师处。

(二)学科特长生转换专业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必修课程考核合格,转专业后确能发挥其学科特长,且在拟转入专业学科领域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换专业:

1)个人在学科领域竞赛中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 在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以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者;

3)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前两名者。

2、94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学生将《中南大学本科学科特长生转换专业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院教务办杨伟英老师处。

(三)学院审核(转出学生)

9月5日(星期二)学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含特长生),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其它要求详见(中大教字〔201116号)文件。

(四)学生申请材料送达拟转入学院

9月6日(星期三)下午4:00前由学生本人将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有关材料送达拟转入学院。

二、资格确定(转入学生)

  1、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含学科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详见《中南大学2016级各专业拟接收优秀本科、学科特长生人数计划表》(附件3)。

2、学院成立学生转换专业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何军,许宏武

副组长:孙克辉,谢群

  员:李长庚,邓宏贵,徐富新,李宏建,邓联文,夏辉,阳军亮,李旭光,谢定

  书:杨伟英,钟旭东。

  3、学院根据本办法,于97日至912日组织对申请转入的优秀学生进行考核;由学院组织2名专家对学科特长生进行测试,填写附件4:《学科特长生转专业面试表》;由学院确认优秀生、学科特长生拟转换专业学生名单,填写附件5***学院拟接收2016级本科生转换专业学生名单》,特长生在备注栏标注,并在院内公示3天。

四、情况说明

1、转换专业原则上文科类不得转入理工、医学类;国家、学校有相关规定或者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不能转换专业的学生名单见教务管理群文件共享)。

2、学生转专业后,学院按转入专业审核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

3、学生转换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能转回原专业。

五、提交材料

拟接收学生名单由学院于913日下午4:00前报本科生院审核。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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